气体装入钢瓶,如何归类?
案例二:
2018年6月20日,当事人委托******报关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1票货物,报关单号为*****9680,申报货物共有2项,申报品名为高纯氦气、钢瓶 ,申报商品编码分别为2804290000、7311009000,对应的出口退税率分别为0%、13%,申报总价分别为15250美元、18100美元。经海关查验,发现上述钢瓶实际为高纯氦气的包装物,应与高纯氦气一并归入商品编码2804290000 项下,申报品名、商品编码与实际不符。经查,当事人出口货物,品名、商品编码申报不实,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经计核,上述钢瓶的申报价格计人民币11.54万元。
以上行为有出口货物报关单、海关货物查验记录单、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意见书、货物清单、查问笔录、情况说明和工商资料等材料为证。
当事人出口货物,品名、商品编码申报不实,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并构成同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所列之违法行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五)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14900元。
解析:
内装有氦气压缩气体的 不重复使用 的钢瓶,根据归类总规则五,包装容器应与所装货品一并归类,即整个商品应按氦气归入税则子目28042900
上海心海报关有限公司 是一家专注于提供海运出口报关及配套服务的出口报关企业,在上海各口岸业务现场均设有海运出口报关服务网点,可以为客户提供更便捷的海运出口报关 服务。海运出口报关服务热线 021-35311787
本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咨询热线
17521725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