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关时间将压缩至36小时,提货单也将实现电子化,进口汽车零部件通关时间减至6.6小时,上海口岸将公开中介服务水平排名……这些变化,你都知道吗?
2018年,世行营商环境指标中跨境贸易一项,中国排名从第97名上升到第65名。今年,上海口岸出台新举措,进一步提升上海口岸跨境贸易营商环境的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性。近日,上海市商务委(口岸办)会同上海海关、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上海边检总站、上海海事局、上海港务集团等单位研究制定了《上海口岸深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改革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据上海市商务委(市口岸办)副主任武伟介绍,《若干措施》注重进出口收发货人的获得感和可预期;注重从货物抵港到提离全过程、全环节的提高通行效率、缩短时间、简化流程、减少单证、降低费用;注重从机制、制度、可实施相结合的角度提出政策和措施,突出各项改革措施的集成效应;注重企业参与,有50余家企业全程参与了政策及措施的制定;注重对口岸监管、港航服务和相关中介代理环节收费及服务的相应规范。
22项措施主要围绕政府、企业和社会普遍关注的上海水运口岸“提效降费”的实际情况,突出了跨境贸易边境手续办理“前推后移”、单证精简、先进设施设备应用、服务流程规范和费用标准等公开、透明、可监督等方面。
提前申报,清关时间压缩至36小时
《若干措施》鼓励企业在确认舱单传输后、货物抵港前,向海关申报进口报关单,办理相应手续,非查验货物抵达口岸后即可放行提离。上海口岸进口集装箱班轮公司及其代理企业,在确认舱单信息后,通知企业分别办理费用结算、提单换提货单、集装箱放箱等手续。
同时,上海口岸将建立进口货物“提前申报”容错机制——对非由企业主观故意引起且企业主动向海关书面报明并能够及时纠正的违规行为,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对企业主动向海关书面报明的其他问题,可酌情调整海关管理措施;对“提前申报”修改进口日期,以及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货物变更运输工具的,不予记录报关差错。
《若干措施》提出扩大出口报关货物“提前申报”模式应用范围,外高桥港试点实施出口“提前申报”模式,企业可自主选择“提前申报”或“运抵申报”。企业在确认预配舱单传输后,可向海关申报出口报关单。
长期以来,很大部分的企业对上海水运口岸集装箱清关时间的预期一直停留在4-5天,企业的相关资金、物流、仓储和生产等环节,也都是按照这个预期安排生产。上海口岸经过通关和物流相关流程改革,把过去口岸的很多环节由串联改为并联操作,已经大大缩短了通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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