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因为企业未申报出木质包装(垫木),不符合《进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申报规范》规定:木质包装出境前,使用木质包装的企业应委托标识加施企业进行检疫处理或向其购买,由 标识加施企业 在木质包装实施检疫处理前向海关申报。
根据海关行政处罚的告知书,我们反过来推断海关做出的行政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进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申报规范》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竟然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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