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作如下修改:删去第九条。
原第九条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多证合一”方式
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的同时,如果有海关备案需求,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多证合一”政务服务平台提交备案电子申请,同步申请海关备案,免于提交附件。
“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方式
企业已取得营业执照的,可以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简称“单一窗口”)企业资质模块或者通过“互联网+海关”,直接申请海关备案,须上传加盖公章的《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不再验核《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①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址: https://www. singlewindow.cn/ ),点击右上角“注册”,进入账号登录界面。
② 注册用户账号。点击“企业用户注册”→点击“无卡用户”注册
③ 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后完成用户账号注册。
④用注册的账号登录,点击“企业资质”。
⑤ 选择“企业资质”→“企业备案”→“备案申请”,点击“自理”,确认选择。按照栏目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保存。保存企业基本信息后,点击“下一步”,依次增加“投资者信息”“报关人员信息”。
(注: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应当填写出资者信息。)
⑥ 信息填写完毕后,先打印《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再通过“文件上传”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文件上传后,点击“下一步”→点击“申报”,确认提示信息,则企业申请成功提交。
上海心海报关有限公司 是一家专注于提供海运出口报关及配套服务的出口报关企业,在上海各口岸业务现场均设有海运出口报关服务网点,可以为客户提供更便捷的海运出口报关 服务。海运出口报关服务热线 021-35311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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