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起,海关试点启用原产地证书智能审单。不少原产地证书申请企业纷纷表示,原产地证书“秒过”的感觉实在太好了!可是,也有一些企业小伙伴苦恼于证书被退回却不知道该如何修改。在此整理了一份“秒过秘笈”,教你读懂回执,掌握申报规范!
常见退单原因
HS编码
当你看到如下回执:
0259--第**项货物 HS编码与HS编码栏不一致。
0260--第**项货物 货物描述中应打6位HS编码。
0261--第**项货物 应在货物描述栏填写相应的6位HS编码。
错误原因:中国-东盟、中国-新加坡、中国-巴基斯坦等自贸协定证书货物描述栏没有填写6位HS编码。
……
申报提示:
应按照证书HS编码的填制要求申报,例如,中国-东盟、中国-新加坡、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要求在货物描述栏填报6位HS编码。建议按照”HS CODE:******(6位数字)”的格式填报。货物描述栏填报的HS编码应与HS编码栏相符。
原产地标准
当你看到如下回执:
0266--证书第**项货物原产地标准有误,请核查!
0267--证书第**项货物非原产成分申报有误,请核查!
0274--证书第**项货物原产地标准申报有误,请核查!
……
申报提示:
1. 应根据货物的原材料构成、生产加工工序等情况,对照各类证书的原产地规则,填写正确的原产地标准。
2. 原产地标准的申报应与非原产成分比例的申报相符。例如:
当原产地标准申报为“P”或“WO”或“WP”或“PE”时,货物的非原产成分应申报为“0”;
当中国-东盟原产地证书的原产地标准(原产地标准辅助项)申报为百分比时,申报的百分比应不小于40%,且与非原产成分比例相加等于100%
发票信息
当你看到如下回执:
0285--发票金额与申请书FOB金额不一致,请核查。
错误原因:发票金额填写FOB美元金额,与FOB值(美元)填写的金额不一致。例如:发票金额申报为FOB 1000 USD,FOB值(美元)申报为900 USD。
0286--发票金额或申请书FOB金额填写有误,请核查。
错误原因: 发票填写的FOB金额并非以美元计算,与FOB值(美元)填写的金额相同。例如:发票金额申报为FOB 3800 CNY,FOB值(美元)申报为3800 USD。
0289--发票金额应大于申请书FOB金额。
错误原因:发票价格条款选择为CIF、CNF等应大于FOB的,但申报的发票美元金额小于或等于FOB值(美元)金额。例如:发票金额申报为CIF 2500 USD,FOB值(美元)申报为3500 USD。
0290--发票金额应小于申请书FOB金额。
错误原因:发票价格条款为EXW、FCA、FAS等应小于FOB的,但申报的发票美元金额大于或等于FOB值(美元)金额。例如:发票金额申报为FCA 8000 USD,FOB值(美元)申报为6500 USD。
……
申报提示:
1. 发票信息应根据清关发票中标注的价格条款,货币单位,在申报页面的价格条款和货币单位栏目中以英文填写。但中国-巴基斯坦、中国-新加坡和中国-东盟自贸协定证书的价格条款应填写为FOB(货币单位不限)。在申报每项货物的发票金额时,应根据所选择的价格条款和货币单位,填报相应的金额。
2. 申请书FOB金额指申报界面中的“FOB值(美元)”栏目的金额。在申报每项货物的FOB值(美元)时,应注意申报以美元计算的FOB金额。若发票并非以FOB美元计价,则应计算出货物的FOB美元金额,填入FOB值(美元)栏目。系统自动累计各项货物的FOB值(美元)。
第三方发票/非缔约方公司信息
当你看到如下回执:
0308--生产商信息、非缔约方经营者信息应分别在生产商描述、非缔约方公司信息中申报,不应在证书备注信息或特殊条款中重复填写!
0322--中国、进口方境内的公司不属于非缔约方或第三方。
……
申报提示:
各申报平台均已升级了第三方发票/非缔约方公司申报栏目。若包含第三方/非缔约方经营者信息,应勾选“第三方发票/非缔约方公司”选项后,系统显示第三方发票/非缔约方公司录入信息界面,分别录入名称、地址(选填)、国别/地区(从下拉列表中选择)。不应在证书备注信息或特殊条款中填写。
应注意,中国(港、澳、台地区除外)、进口方境内的公司不属于非缔约方或第三方。
证书出口商、收货方、生产商栏
当你看到如下回执:
0210--出口商栏名称与备案资料不符,请修改后再重新发送。
……
申报提示:
核查出口商、生产商备案资料是否正确。若备案信息有误,应及时申请企业信息变更。
当你看到如下回执:
0212--出口商栏需列明地址、国别。
0311--收货方栏未打收货人国别或国别拼写有误。
0216--生产商应列明所有生产商详细的名称、地址、国家或填写保密用语。
……
申报提示:
应按照证书栏目的要求,规范申报出口商、生产商或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别。
当你看到如下回执:
0224--生产商保密应填“AVAILABLE TO THE COMPETENT AUTHORITY OR AUTHORIZED BODY UPON REQUEST”。
0225--生产商保密应填“AVAILABLE TO THE COMPETENT AUTHORITY OR AUTHORISED BODY UPON REQUEST”。
……
申报提示:
各类证书对生产商保密用语有不同的填制要求,应根据证书类别填写正确的生产商保密用语。生产商保密用语可通过勾选申报页面的“生产商保密”选项,由系统自动生成。
生产商信息
当你看到如下回执:
0295--第**项产品申请书生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填写有误。
0298--第**项货物 申请书“生产企业/联系人/电话”栏不得留空。
0319--货物信息中的生产商名称、联系人请用中文填写。
0320--生产商中文名称与备案的中文名称不符。
……
申报提示:
申报页面中每项货物的生产商信息应用中文申报,如实填写生产商的名称、生产商代码(填写组织机构代码,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第9-17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申报小贴士
部分企业小伙伴申报的证书虽然没有被退单,但由于申报信息不完全符合智能审单规则,导致证书被转入人工审核,不能“秒过”。发布君在这里提供一些小贴士:
1. 运输信息申报选择选项
申报启运港、卸货港、目的港、运输路线等信息时,建议在申报页面直接从下拉列表中选择港口名称,并使用申报平台的运输细节生成功能,减少手工录入信息造成的拼写错误或不规范录入的情况。
2. 尽量避免录入不规范字符
3. 企业备案信息准确有效
“智能审单”审核时会调取出口商、生产商的企业备案信息进行比对,因此,需及时查看企业备案信息是否准确、有效。若备案信息发生变化,应申请企业备案信息变更。
最最重要的,海关发布了16种智能审单证书的填制说明(试行),详细解释了证书各栏目的填制要求, 可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原产地证书申报界面下载。
上海心海报关有限公司 是一家专注于提供海运出口报关及配套服务的出口报关企业,在上海各口岸业务现场均设有海运出口报关服务网点,可以为客户提供更便捷的海运出口报关 服务。海运出口报关服务热线 400-821-8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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