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申报小课堂(二)
规范申报要注意很多
上一期,小编介绍了如何规避一些常见错误
今天重点介绍
税目85.42项下集成电路 的
规范申报要素
首先
科普一下什么叫 集成电路
集成电路(Integrated Circuit,简称“IC”),是利用半导体工艺、膜工艺,将电路所需的元件、器件和互连线集成制作在同一基片上,并按电路要求相互连接起来,使其成为具有一定功能的电路。
重点:
“是否为已蚀刻且未切割、未封装的集成电路原片请注明”是税目85.42项下集成电路的规范申报要素,该申报要素的 “是”“否”逻辑应做如下理解:
是——已蚀刻且未切割、未封装的集成电路原片。
否——(1)已蚀刻、已切割、未封装的集成电路原片;(2)已蚀刻、已切割、已封装的集成电路成品。
为减少歧义,在2021年版规范申报目录中, 该要素被拆分成“是否封装”“是否蚀刻”“是否切割”三个要素来填报。
具体可填报为:
(1)未封装/已蚀刻/未切割;
(2)未封装/已蚀刻/已切割;
(3)已封装/已蚀刻/已切割。
让我们了解一下这些 概念
晶圆
蚀刻
已蚀刻的的晶圆
切割
被取出部分晶粒的晶圆
封装
已封装的集成电路
封装形式
划重点!!!
判断该申报要素的 步骤
如果硅晶片没有经过蚀刻工艺,则它还不具备集成电路的基本特征,不能归入品目85.42,应归入包括但不限于38.18或85.41等其他品目(具体归类以实际进口报验状态为准)。
另外还需注意 两个问题
1
根据《税则》85.42的品目注释,集成电路按照其不可分割状态的构成,分为单片集成电路、混合集成电路、多芯片集成电路以及多元件集成电路。根据注释的结构工艺和实际情况, “未封装/已蚀刻/未切割”的集成电路原片只适用于 单片集成电路。
2
实际贸易中存在批量封装的集成电路,其 封装材料呈条带状或片状连接在一起,要将其与未经切割的集成电路区分开来,不能填报为“已封装/已蚀刻/未切割”,而应当填报“已封装/已蚀刻/已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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