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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申报小课堂(第二讲)

规范申报小课堂(二)

规范申报要注意很多

上一期,小编介绍了如何规避一些常见错误

今天重点介绍

税目85.42项下集成电路

规范申报要素

首先

科普一下什么叫 集成电路

集成电路(Integrated Circuit,简称“IC”),是利用半导体工艺、膜工艺,将电路所需的元件、器件和互连线集成制作在同一基片上,并按电路要求相互连接起来,使其成为具有一定功能的电路。

重点:

“是否为已蚀刻且未切割、未封装的集成电路原片请注明”是税目85.42项下集成电路的规范申报要素,该申报要素的 “是”“否”逻辑应做如下理解:

是——已蚀刻且未切割、未封装的集成电路原片。

否——(1)已蚀刻、已切割、未封装的集成电路原片;(2)已蚀刻、已切割、已封装的集成电路成品。

为减少歧义,在2021年版规范申报目录中, 该要素被拆分成“是否封装”“是否蚀刻”“是否切割”三个要素来填报。

具体可填报为:

(1)未封装/已蚀刻/未切割;

(2)未封装/已蚀刻/已切割;

(3)已封装/已蚀刻/已切割。

让我们了解一下这些 概念

晶圆

蚀刻

已蚀刻的的晶圆

切割

被取出部分晶粒的晶圆

封装

已封装的集成电路

封装形式

划重点!!!

判断该申报要素的 步骤

如果硅晶片没有经过蚀刻工艺,则它还不具备集成电路的基本特征,不能归入品目85.42,应归入包括但不限于38.18或85.41等其他品目(具体归类以实际进口报验状态为准)。

另外还需注意 两个问题

1

根据《税则》85.42的品目注释,集成电路按照其不可分割状态的构成,分为单片集成电路、混合集成电路、多芯片集成电路以及多元件集成电路。根据注释的结构工艺和实际情况, “未封装/已蚀刻/未切割”的集成电路原片只适用于  单片集成电路

2

实际贸易中存在批量封装的集成电路,其 封装材料呈条带状或片状连接在一起,要将其与未经切割的集成电路区分开来,不能填报为“已封装/已蚀刻/未切割”,而应当填报“已封装/已蚀刻/已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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