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心海报关-关务月刊(1月)

一、新政新规

2/1起“暂时进出货物”新政实施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2号 (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格式文书及有关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

重要程度:★★★★★

实施时间: 2018年2月1日起实施

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制定了《暂时进出境货物确认申请书》(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审核确认书》(附件2)、《货物暂时进/出境延期办理单》(附件3),现予以发布。同时,就有关报关单填制规范明确如下:

一、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报货物暂时进出境的报关单填制规范:

(一)“监管方式”栏:

应当填报“暂时进出货物(2600)”或者“展览品(2700)”;

(二)“标记唛码及备注”栏:

1.根据《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所列项目,应当填报暂时进出境货物类别,如:暂进六,暂出九;

2.根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应当填报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日期,期限应当在货物进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如:20180815前复运进境,20181020前复运出境;

3.根据《管理办法》第七条,向海关申请对有关货物是否属于暂时进出境货物进行审核确认的,应当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审核确认书》编号,如: < zs海关审核确认书编号>,其中英文为大写字母,<>为英文半角;无此项目的,无需填写。

上述内容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内依次填报,项目间用“/”分隔,前后均不加空格。

二、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报货物复运进境或者复运出境的报关单填制规范:

货物办理过延期的,应当在报关单“标记唛码及备注”栏填报《货物暂时进/出境延期办理单》的海关回执编号,如: < zs海关回执编号>,其中英文为大写字母,<>为英文半角;无此项目的,无需填写。

心海提示:

一、申报形式不变

自2月1日起,暂时进出货物(先出后进)仍实行有纸申报。

二、货物类别确认

收发货人可以在申报前向主管地海关提交《暂时进出境货物确认申请书》,申请对有关货物是否属于暂时进出境货物进行审核确认,并且办理相关手续,也可以在申报环节直接向主管地海关办理暂时进出境货物的有关手续。

海关税单自行打印改革试点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0号

(关于进行《海关专用缴款书》打印改革试点的公告)

重要程度:★★★

实施时间: 2018年1月19日起实施

公告内容:

为加快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和实施,实现海关通关全部单证无纸化和全流程线上办理,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18年1月19日起,在上海海关和南京海关进行《海关专用缴款书》打印改革试点。现公告如下:

一、选择以海关税费电子支付方式缴纳税款的进出口企业、单位,在税费支付后,可以通过“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自行打印版式化《海关专用缴款书》,也可以向海关申请打印纸质《海关专用缴款书》。

二、自行打印的版式化《海关专用缴款书》与海关打印的纸质《海关专用缴款书》同等效力。

三、参与试点的业务现场范围,由上海海关和南京海关确定。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1月16日

心海提示:

1.根据各关区现场提供的信息,目前上海海关隶属浦东海关正在试点税单自行打印,企业可以通过网上办事平台自行打印税单。

二、通关提示

海关取消加急查验问题集锦

自上海海关关于深入推进查验作业无纸化改革的公告实施以来,虽然在上月关务月刊中已作提示,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碰到一些情况和大家分享一下:

问题一、近洋线单证因船期较急,是否可以安排加急查验?

答: 根据公告规定,原加急查验已取消,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如实按期规范申报,海关即可在正常工作时间实施查验。

问题二、海关已出具查验通知单,但是为什么报关行通知我暂无法安排查验?

答:在外高桥港区海关、洋山海关实施查验的集装箱货物,港区监管作业场所在接收海关电子查验指令后才能受理吊箱计划。

问题三、特殊监管区出境或全国一体化申报上海口岸出境的单子,如何办理查验手续?

答:同样按照公告要求操作,若没有查验指令需要至海关窗口人工细化。

规避出口商品退货风险,请注意这个问题

日前,宁波余姚某文具制造企业生产出口到德国的一批指尖陀螺因外包装标识不清,整批被国外客户退运进行返工整理。

经检验检疫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发现退货原因为当地海关发现产品外包装上无“MADE IN CHINA”标识,难以辨别产品原产国,进口商无法清关,影响正常的销售使用,于是全数退运,给贸易双方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心海报关

据了解,国外海关对货物包装上原产地标识的查验逐渐严格,欧美等发达国家也已制定相当细致的规定,以纺织品为例,欧盟于2012年5月8日实施的(EU)NO.1007/2011法规规定,纺织产品的标签须正确标注原产国,一件纺织品的纺纱、织造、整理或者缝制几个制造过程中至少有两个环节在欧盟生产,才被视为是原产于欧盟国家的纺织品;如从第三国进口的产品,应强制规定附有原产标签。

美国《消费品安全法案》也规定,所有出口到美国的消费品都需要有溯源标签,除了标注“MADE IN CHINA”,还需要标注具体的产地和批号。自2016年8月起,美国对没有标识原产地标签的产品实行退回、扣押等多种措施。欧盟、中东、南美、韩国等也都有类似的要求,而且有些国家还要求货物的外包装和内包装都要有表明产地的标识。

原产地标识是印刷或者粘贴在货物包装上表示货物原产地的标识,目的是方便消费者辨明产品原产地,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体现,也是产品标签标识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为原产地标识问题导致退货的事件已经屡见不鲜了,之前余姚某企业出口沙特阿拉伯的货物上因为加贴的原产国标识采用了纸胶贴的方式,不符合该国“需通过铭刻或不可清除的印刷方式标明”要求被退运,国内其它口岸也发生过因为原产地标识标记未标或标识错误而导致退运或罚款的事件,给贸易双方带来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出口企业。

一是应了解进口国原产地标识相关法规。准确掌握原产地标识要求,同时应加强与检验检疫部门联系,及时获取相关原产地标识法规信息;

二是加强相关产品原产地标识的符合性审查。企业外贸部门在签定订单前应与国外客户充分沟通,明确产品原产地属性,在法规框架内确定产品的原产地,出口时除办理原产地证书,还要在货物的包装或者唛头上标明“MADE IN CHINA”,以减少被退运的风险;

三是严格按照规定组织生产。生产过程中,企业应保证产品标签、标识信息准确无误,加施牢固,并加强最终产品原产地等信息的验证检查,确保产品符合相关原产地法规要求。

查验信息通报

1月1日-1月31日,心海报关申报单量33837票,查验票数510票,扣货票数32票,查验率1.51%,查获率6.21%。扣货明细如下:

扣货类型 扣货票数 改进建议

先查后删 15票 关箱门报关,72小时运抵

归类存疑 6票 事先做好预归类意见书,避免归类错

申报不符 6票 如实申报,单货相符

疑似侵权 5票 做好品牌授权备案工作

心海报关赢得数千家企业高度认可,每年货运物流企业报关,外贸企业报关,进出口企业报关,我们用服务赢得客户的尊重。服务热线:021-3531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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