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防止斯洛伐克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2019年725日,斯洛伐克官方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 OIE)通报,该国境内近期发生非洲猪瘟疫情。迄今为止,我国尚未与斯洛伐克签署猪、野猪及其产品准入协议。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公告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斯洛伐克输入猪、野猪及其产品。

二、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斯洛伐克的猪、野猪及其产品入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三、进境船舶、航空器、公路车辆和铁路列车等运输工具上,如发现有来自斯洛伐克的猪、野猪及其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且在我国境内停留或者运行期间,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启封动用。其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四、对边防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斯洛伐克的猪、野猪及其产品,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六、各海关、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

本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19年86      

上海心海报关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提供海运出口报关及配套服务的AEO认证报关企业,在上海各口岸业务现场均设有服务网点,可以为客户提供更便捷的出口报关业务。服务热线 400-821-8393

本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返回
列表
上一条关于进口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检验工作的公告
下一条 重磅!海关总署正式公告:“两步申报”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