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在生产生活中必不可少,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以及社会活动的各个方面,也是国际贸易中的重要商品。如实、准确危险品报关代理 有利于海关针对性实施监管作业,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加快货物通关速度。
进出口危险品报关代理检验监管
法律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七条 为出口危险货物生产包装容器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六条(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对危险品报关代理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质检总局公告2012年第 30号)明确了对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实施检验监管,并对申报材料、检验要求及检验内容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具体检验要求
根据上述规定,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应向属地海关申请“产地检验”,属地海关检验合格后分别签发《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和《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海关对进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采取“口岸查验+目的地检验” 的监管模式,危险品报关代理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向海关报检并申请检验。
海关对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采取“产地检验+口岸查验” 的监管模式,危险品报关代理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向属地海关报检并申请“产地检验 ” ,属地海关检验合格后出具电子底账,出境口岸海关凭电子底账验放。如果出口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货物的,还应向属地海关申请出口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
上海心海报关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提供危险品报关代理 及配套服务的AEO认证危险品报关代理公司,在各口岸业务现场均设有危险品报关代理服务网点,可以为客户提供更便捷的危险品报关代理服务。危险品报关代理公司服务热线 400-821-8393
本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