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舱单
舱单是指舱单传输人向海关传输的反映进出境运输工具所载货物、物品及旅客信息的载体。包括原始舱单、预配舱单、装载舱单。
原始舱单
原始舱单是指舱单传输人向海关传输的反映进境运输工具装载货物、物品或者乘载旅客信息的舱单。
预配舱单
预配舱单是指反映出境运输工具预计装载货物、物品或者乘载旅客信息的舱单。包括总提运单及其项下的分提(运)单。
装载舱单
装载舱单是指反映出境运输工具实际配载货物、物品或者载有旅客信息的舱单。舱单传输人应当在运输工具开始装载货物、物品的30分钟以前向海关传输装载舱单电子数据。装载舱单中所列货物、物品应当已经海关放行。
2.提(运)单
提(运)单是指用以证明货物、物品运输合同和货物、物品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载,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物品的单证。
总提(运)单
总提(运)单是指由运输工具负责人、船舶代理企业所签发的提运单。
分提(运)单
分提(运)单是指在总提(运)单项下,由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货运代理人或者快件经营人等企业所签发的提(运)单。
3.舱单传输人
舱单传输人是指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货运代理企业、船舶代理企业、邮政企业以及快件经营人等舱单电子数据传输义务人。
5.舱单及相关数据传输人备案
舱单及相关数据传输人备案是指舱单传输人、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理货部门、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当向其经营业务所在地直属海关或者经授权的隶属海关备案。备案企业可通过单一窗口发起对应的备案申请,海关可通过舱单管理水空子系统进行确认、反馈。
6.出口直接改配货物
出口直接改配货物是指已经海关放行,因故未能由原运输工具装载出运,需改配至其他船舶出运的货物。是完成直接改配,并且按规定传输装载舱单出境的货物,可装运出境船舶离境。
7.出 口落装货物
出口落装货物,也称出口落货,是指已向海关申报且运抵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因故未能由原运输工具装载出运的海运出口拼箱货物。
8.出口落装改配
出口落装改配是是指出口落装货物在海关放行后需改配至其他船舶出运的货物。
9 .运抵报告
运抵报告是指进出境货物运抵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时,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向海关提交的反映货物实际到货情况的记录,以及进出境物品运抵旅客通关类、邮件类场所时,相关场所经营人向海关提交的反映物品实际到货情况的记录。
10.理货报告
理货报告是指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旅客通关类、邮件类场所经营人或者理货部门对进出境运输工具所载货物、物品的实际装卸情况予以核对、确认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