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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出口代理三种放货方式

海运出口代理是货代的一种;货代,是货运代理的简称;主要是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就有关货物运输、转运、仓储、装卸等事宜协调处理。海运出口代理即海上的交通运输,如散杂货运输、集装箱运输等港到港的海上运输。货代这个行业相信很多人都在做或者了解过听说过,那么,你对海运出口代理放货方式了解有多少呢?下面心海报关小编来跟大家聊一聊常用的几种方式。

海运出口代理

海运出口代理放货:电放( TELEX RELEASED ):

电报海运放货的简称。是通过电子报文或者电子信息形式把提单信息发送至目的港船公司,收货人可凭加盖电放章的提单电放件和电放保函进行换单提货;就是直接让船公司通知目的港代理海运出口放货,而不需要正本提单,只要证明自己是收货人和被电放人,就可以提货。

 

优点是:方便、快捷,安全(避免提单遗失的风险)。

缺点是:发货人不能控制货权。


OCEAN BILL( B/L 海运提单放货):

船公司出具的正本提单;是一种物权凭证,收货人据此提取货物  ,它可以背书转让, 是一种重要的单据;  SHIPPER会从货代拿到正本提单,扫描给CNEE 后,代理付款,  SHIPPER再将整套提单快递邮寄给CNEE   CNEE凭正本提单换提货单提货;海运出口放货用海运提单用的多一些;

 

优点是:方便买方即时海运出口放货 ,  简化手续,节省费用;

缺点是:一般没办法  HOLD货。

 

目的港放单:

即海运放货的意思;这种放单方式用得少,在以下特殊情况下,会用到此种放单情况:

提单遗失,由发货人写上保函给船公司或者代理放单给收货人;

提单出得晚了,而货到了,为了早点提货,也可以采取保函指示海运出口放货。

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一般不会用此种方法;

 

总结区别:

SWB是随船提单,有点类似海运电放,一但确认做SEA WAY BILL,货到港后,代理就直接把货放给收货人;  而电放的话,就算货到港N久,只要发货人没有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代理海运放货,代理是不会海运放货给收货人的;

SWB与B/L的主要区别是  SWB没有物权凭证的作用,提单是一种物权凭证,提单是可以通过背书转让的(指示性提单),海运单不能转让,海运单的提货人只能是海运单上面注明的收货人;

只要收齐客人货款的话,以上形式的海运出口放货都没有风险。


上海心海报关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提供海运出口代理 及配套服务的 AEO认证出口公司,在上海各口岸业务现场均设有服务网点,可以为客户提供更便捷的海运出口代理。服务热线 400-821-8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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