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克力
翻开《税则注释》,第十八章可可及可可制品包括各种形状的可可(包括可可豆)、可可脂、可可油及任何含量的可可食品。我们重点看下品目18.06(巧克力及其他含可可的食品)项下商品编码及备注:
【18062000】其他重量超过2千克的块状或条状含可可食品,或液状、膏状、粉状、粒状或其他散装形状的含可可食品,容器包装或内包装每件净重超过2千克的;
【18063100】其他夹心块状或条状的含可可食品(每件净重≤2千克);
【18063200】其他不夹心块状或条状的含可可食品(每件净重≤2千克);
【18069000】其他巧克力及含可可食品(每件净重≤2千克)。
“球状”巧克力不属于“块状或条状的含可可食品”,应归入税则号列1806.9000(2022年进口最惠国税率8%)。
白巧克力由糖、可可脂、奶粉及香料组成,绝不含可可,应归入品目17.04。
商品名称:某品牌牛奶巧克力片(不夹心);
成分:白砂糖,可可液块,全脂乳粉,可可脂,开心果仁等;
归入税则号列:1806.3200(2022年进口最惠国税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