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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出口货物到巴西,巴西的进口代理制度要先了解清楚
最近巴西收汇风险高,部分企业在追回货款时,进口商却声称自己只是一家贸易公司,只负责代理进口通关,不承担支付义务。巴西进口代理制度值得广大出口企业关注。
 
  比如巴西进口公司作为信用限额买家的案件,通常都是贸易公司,名字里有Trade或者Trading。当渠道联系这些公司时,这些公司往往声称自己只是一家贸易公司,负责最终买方公司的进口通关,不承担债务或责任,而是将支付责任指向委托其进口通关的最终买方,声称后者是真正的合同主体和支付主体。
 
  这些贸易主体同时表示只是最终买方公司的进口代理,不承担支付义务。转向最终买方公司确认事件时,最终买方公司承认债务,但资金周转困难,提出了长期的分期付款计划。
 
  首先看巴西的进口代理制度。
 
  如果进口商(BUYER)想进口一批货物,需要通过巴西外贸综合管理系统(SISCOMEX)向进口主管部门索取进口申报表(DI/IMPORTDECLARATION)
 
  该系统连接巴西海关和巴西中央银行。只有在获得进口申报单后,特定的货物才能进入巴西,进口商才能向中央银行申请购买美元,向海外出口商支付。同时,在进口申报单上,还会注明谁是真正的付款人,即合同买方。
 
  因此,对于出口企业来说,如果他们不了解这种特殊机制,他们往往无法区分进口代理商(IMPORTER)和进口代理商(BUYER)之间的区别,因此很容易混淆两者,很容易导致根据惯例认为其合同交易对象只是进口代理商。
 
  再次梳理其中的贸易关系。
 
  在上述操作模式下,提单或空运单上的收货人往往是进口代理,但只负责进口相关事宜,货权仍属于实际进口商,包括关税在内的相关费用也由进口商支付。与贸易相关的合同谈判、价格协议、商品采购、货款支付等事宜均由进口商负责,即进口商是实际贸易合同的主体,而进口代理商只提供进口相关服务。在信用证支付模式下,收货人也可能是付款银行,所以形式发票、商业发票、提单上的收货人并不总是和实际进口人一样。
 
  在本文开头提到的典型案例中,如果进口商公司能够提供与其所谓的最终买方公司之间的进口代理协议,并证明该协议已在SISCOMEX注册,那么根据巴西有关法律规定,最终买方公司将对货物负责。
 

海运出口报关

  最后提醒巴西出口商。
 
  1.提前获取买方信用报告:信用报告一般可以为我们提供两个方面的信息。一方面,我们可以从信用报告中准确获取买方公司的全名、公司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网站、注册号码、税务号码、注册时间、注册资本、负责人等基本信息,验证买方身份的真实性;另一方面,通过买方信用报告,我们还可以获得买方的经营状况和贸易方式,如买方的财务报告、历史诉讼、银行抵押等。,有效了解买方的商业信誉和经营实力,为是否合作提供参考信息。
  2.进口报关单DI提前查询:在中国供应商装运货物之前,巴西买方必须通过巴西外贸综合管理系统SISCOMEX向进口主管当局索取进口报关单。DI发行后,货物允许进入巴西国内,巴西中央银行也以DI为许可购买方向海外出口商支付货款。
 
  3.关注巴西买方的支付限制:巴西买方必须就每笔支付向巴西中央银行申请购买美元。中央银行将就每份订单签发一份外汇购买协议,汇率将固定在买方向中央银行申请之日。
 
  4.严格按照进口货物的相关要求:供应商应确保进口到巴西的货物形状完好,符合巴西法律和国家卫生监督局的标准和规定。
 

  5.谨防拒绝货物的风险:货物到达港口时,由巴西海关控制。如果没有买方的书面同意,即使出口商持有提单原件,海关也拒绝将货物退还给出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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