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原《预归类决定书》将停用,预归类不复存在?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38号《海关总署关于海关预归类决定后续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1月1日起,海关商品预归 决定书将停止使用。


 难道海关预归类 这项业务是要取消了? 当然不是。


预归类



从公告上看,海关预归类决定停止后,如商品的归类都需要进行海关的归类裁定,那么:

1、什么是海关归类裁定?

预裁定是中国海关履行《贸易便利化协定》义务的重要举措,是指在货物实际进出口前,海关应已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请,对其与实际进出口活动有关的海关事务提前做出有关裁定的制度。

与海关原海关预归类、价格预审核、原产地预确定的「三预」工作不同。原预归类,其效力范围仅限于做出预归类决定的直属海关关区,而预裁定决定签出后,全国海关范围内都适用。海关预裁定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企业进一步提高通关效能、降低通关合规成本的需求。


2、由谁申请海关预归类裁定

预裁定的申请人应当是与实际进出口活动有关,并且在海关注册登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包括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出口货物的发货人。


参与进出口贸易的其它主体,如报关企业和物流货代企业,即使也是海关注册登记的企业,也不能作为预裁定的申请主体  ,但可以作为申请主体的代理人,代办相关申请手续。


3、如何申请海关预归类裁定

预裁定申请的流程和要求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署令〔2017〕0236)、海关总署2018年第14号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 (总署公告〔2018〕0014)等规定中进行了明确。


4、预归类裁定基本流程

预裁定的基本流程为申请→ 受理(不予受理)→ 作出决定→ 制发预裁定决定书。另外,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和海关审核情况,可能还包括补正、补充、撤回、终止等状态。


心海提示各位小伙伴,海关预归类决定停止后,除了进行归类预裁定,为自己的商品出一份《归类意见书》也是非常不错的选择。相比海关的  预归类裁定,《归类意见书》有出证速度更快,申请门槛更低,制作过程更简洁等特点,帮助企业提前准确了解关税政策及涉税要素,有效评估交易成本,降低不合规申报的风险,进一步增强企业对进出口贸易的可预见性,便于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和贸易活动。如您有任何关于《归类意见书》的问题和需求欢迎登录我们心海报关的官网http://www.sea-ecc.com,或拨打400-821-8393咨询,心海会在第一时间解决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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