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暂时进出境货物的概念
暂时进出境货物是指在出口报关 中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境或者出境,并且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进境的货物。
二、哪些货物属于暂时进出境货物
1、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以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
2、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
3、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制电影、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设备以及用品;
4、开展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和用品;
5、在上述第(1)项至第(4)项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以及特种车辆;
6、货样;
7、慈善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以及用品;
8、供安装、调试、检测、修理设备时使用的仪器以及工具;
9、盛装货物的包装材料;
10、旅游用自驾交通工具及其用品;
11、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设备、仪器以及用品;
12、测试用产品、设备、车辆;
13、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暂时进出境货物。
三、暂时进出口境货物的报关流程
(一)申报与押保:
1、企业可以在申报前向主管地海关提交《暂时进出境货物确认申请书》,申请对有关货物是否属于暂时进出境货物进行审核确认,并且办理相关手续,也可以在申报环节直接向主管地海关办理暂时进出境货物的有关手续。
2、申报货物暂时进出境手续时,应提交《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书》、《备案信息表》、暂时进出境货物清单、发票、合同以及其他相关单据。
3、企业报关人员向海关递交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及随附单据办理申报手续。
4、企业缴纳保证金后,到海关税费核销岗办理保证金核注手续,并到海关放行岗办理放行手续。
(二)延期与结案:
1、暂时进出口货物应在六个月内退运国外或办理正式进口手续,需要延期的,货主或代理应在担保到期前1个月向海关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最多不超过3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2、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在货物复运出境、复运进境后,应当向主管地海关办理结案手续。结案时,货主凭原进出口关封、结案报关单以及随附单据办理相应的保证金结案手续。
(三)保证金核销
保金保函核销统一到进口通关现场保证金核销岗办理。报关员持结案相关单据,保证金缴款书第二联以及结案报关委托书到保金保函核销岗办理结案手续。
(四)企业持保证金专用退款联到财务部门退还保证金。
四、ATA单证
ATA单证册是一本国际通用的海关通关文件,它是世界海关组织为暂时进出境货物而专门创设的,ATA单证册也被称为“货物通关护照”。 ATA单证册制度旨在统一和简化货物暂准进出口的海关手续,目前,全球已有76个国家和地区可以使用ATA单证册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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