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政新规
全面取消出/入境通关单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50号
(关于全面取消《入/出境货物通关单》有关事项的公告)
重要程度:★★★★★
实施时间: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根据《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令2018年238号),现将全面取消《入/出境货物通关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涉及法定检验检疫要求的进口商品申报时,在报关单随附单证栏中不再填写原通关单代码和编号。企业可以通过“单一窗口”(包括通过“互联网+海关”接入“单一窗口”)报关报检合一界面向海关一次申报。如需使用“单一窗口”单独报关、报检界面或者报关报检企业客户端申报的,企业应当在报关单随附单证栏中填写报检电子回执上的检验检疫编号,并填写代码“A”。
二、涉及法定检验检疫要求的出口商品申报时,企业不需在报关单随附单证栏中填写原通关单代码和编号,应当填写报检电子回执上的企业报检电子底账数据号,并填写代码“B”。
三、对于特殊情况下,仍需检验检疫纸质证明文件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对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在运输途中需提供运递证明的,出具纸质《入境货物调离通知单》。
(二)对出口集中申报等特殊货物,或者因计算机、系统等故障问题,根据需要出具纸质《出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联系单》。
四、海关统一发送一次放行指令,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单位凭海关放行指令为企业办理货物提离手续。
五、本公告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实施通关单联网核查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68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5月29日
心海报关解读:
1.全面取消出入境通关单并非取消报检,涉及法定检验检疫的商品仍需办理相关手续。
2.电子底账数据号即对应原18位的通关单号码,请各客户务必准确提供。
3.申报系统调整后无法对通关单信息进行校验,建议客户提供报检单以备核对;
关于海关舱单监管的最新解读
距离6月1日舱单预申报新规定正式实施, 还有1天! 还有1天! 还有1天!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为此,我们收集了目前大家最关注的几个问题,同时也带来了由烟台海关带来的最权威解读,供大家参考:
一、2018年6月1日起进口至中国大陆卸船的货物或经大陆港口中转的货物,装港(指货物进境中国前的最后一个海外港口)需在货物装船前24小时前向中国海关发送货物舱单数据。Tips:新版舱单查询地址:http://query.customs.gov.cn/mnftq/
二、舱单数据包括(★号为必填项,其他选填):
❶ 收货人、发货人、通知人
★A.发货人代码:非常重要,下文细说;
★B.发货人联系号码:可以是电话号(TE)、邮箱(EM)或传真(FX),推荐用电话号或邮箱;
C.发货人的AEO 企业编码:建议有AEO编码的企业,提供该编码;
★D.收货人名称:
若是记名提单,填写实际收货人名称;
若是指示提单(收货人为TO ORDER),需写“TO ORDER”;
★E.收货人代码:若是指示提单(收货人为TO ORDER),无需填写信息 ;
★F.收货人电话号:若是指示提单(收货人为TO ORDER),无需填写信息 ;
★G.收货人具体联络人姓名:若是指示提单(收货人为TO ORDER),无需填写信息 ;
★H.收货人具体联络人电话:若是指示提单(收货人为TO ORDER),无需填写信息;
I.收货人的AEO 企业编码:有实际收货人时可填写;
★J.通知方代码:如果是指示提单(收货人为TO ORDER),此项为必填;
★K.通知方联系号码:如果是指示提单(收货人为TO ORDER),此项为必填 ;
❷ 收货人、发货人、通知人代码:
★A.格式:“代码缩写+企业代码”,其中“+”加号必填,别漏掉写加号。
B.境外企业:按照海关总署公告中提到的《企业代码类型汇总表》查找并填写对应国家的对应代码。
例如美国的企业,对应可提供的代码缩写是EIN或者CIK,填报格式为“EIN+代码”。
下表为《企业代码类型汇总表》部分示意图,完整版公众号内获取。
C.中国境内企业:实际收发货人、通知人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境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格式为“USCI+代码”;暂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填写格式为“OC+代码”;
D.所属国家或地区未列在《企业代码类型汇总表》或者无法提供表中所列企业代码类型的:填写实际收货人、通知人在所在国家法定企业注册代码,填写格式为“9999+企业代码”;
E.自然人:应当填写身份证、护照号或其他有效证件,填写格式分别为“ID+身份证号”、“PASSPORT+护照号”、“8888+身份代码”。
❸ 客户要主动提供真实的收、发货人信息,发货人或订舱代理有责任在舱单信息中提交准确的收、发货人代码,船公司、货代或报关行不对收、发货人代码进行校对。❹ 收发货人、通知人的联系号码和通讯方式类别:建议提供电话号或者电子邮件,代码分别为TE和EM。
❺ 舱单项下的所有货物名称需在舱单中清晰、完整地逐一申报。
提(运)单下各项货物、物品名称应当在“货物简要描述”数据项中逐一准确、完整的填写,不符合要求的,系统会自动退单。如进口猪肉,须填写Meat of swine(猪肉),不能填写Meat(肉)。再比如Agricultural products 农产品,应填写如Long grain(籼米)等)。
❻ 2017年56号公告对进境原始舱单主要数据项进行了调整,并且将在申报过程中进行系统校验。舱单数据尽可能准确、完整,以下信息不建议申报后更改。
A.收发货人信息
B.装货地、卸货地信息
C.运费支付方式信息
D.货物的件数、包装种类、总毛重
E.委托运输的航次信息
三、对于舱单申报中的违规行为:
海关已经制定了相关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此条例于2004年发布并生效。
四、未及时申报(超时传输数据)的舱单、舱单数据不完整的不能装船出运。
五、特别提醒,经境外港口中转进口到中国大陆的货物,也必须遵守装船前24小时申报的规则。
大家关心的问题:
Q:新舱单申报过程中容易泄露客户商业敏感信息?
A:新舱单调整的流程不会导致客户的商业敏感信息被公开。承运人签发的提单并不会显示这些新增至舱单的敏感数据项 (收货人名称除外);舱单发送至海关后,海关工作人员依法须保护商业秘密和海关工作秘密。
Q:船公司会校对客户“船运指示”中的收发货人代码吗?
A:船公司不对收、发货人代码进行校对。发货人或订舱代理有责任在“船运指示”中提交准确的收、发货人代码。中国海关发布了《企业代码类型汇总表》供企业参考,可根据表中国家或地区的索引完成企业代码申报。
海关年报“多报合一”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8年第9号
(关于实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的公告)
重要程度:★★★★★
动植物濒危证实行通关作业联网无纸化
为深化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进一步提高许可证件管理水平,促进贸易便利化,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口管理,保障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相关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海关总署和国家濒管办决定在现阶段已有四个海关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通关作业联网无纸化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现行的“两类三种”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即《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允许进出口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明书和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全面实行通关作业联网无纸化。
二、进出口实行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管理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应当按照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的相关规定,采用无纸方式向海关申报。海关通过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联网核查方式验核相关证书电子数据。
三、使用《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出口、再出口以及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明书向我国台湾地区出口、再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在办理无纸化报关手续后,申请人应当向申报地海关申请纸面签注,海关按照规定予以办理。除上述情形以外,申请人免于向海关交验纸质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海关不再进行纸面签注。
四、为保障正常报关手续通畅,因系统故障等特殊原因,确需验核纸质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的,国家濒管办或其办事处应当制发纸质证书,海关验核纸质证书并进行纸面签注。
五、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通关作业联网无纸化以外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5号)、《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 海关总署令第34号)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国家濒管办
2018年5月24日
心海解读:
1.即日起, “两类三种”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可全面实行通关无纸化作业
2.海关通过联网核查方式验核相关证书电子数据,需重点关注纸质版单证信息与电子信息是否一致
二、查验信息通报
5月1日-5月31日,心海申报单量35320票,查验票数560票,扣货票数52票,查验率1.59%,查获率9.28%。扣货明细如下:
扣货类型 扣货票数 改进建议
先查后删 34票 关箱门报关,72小时运抵
申报不符 10票 如实申报,单货相符
归类存疑 6票 事先做好预归类意见书,避免归类错
疑似侵权 2票 做好品牌授权备案工作
心海报关有限公司主营海运出口报关业务,此外还拥有中国报关协会授予的全国商品预归类资质,向客户提供贸易出口报关、驻厂服务、提供通关方案策划、商品预归类、出口商品监装等增值衍生服务,努力将公司打造为一体化出口通关服务,给客户带去更多的价值。服务热线:021-35311708。